诉讼离婚的法律知识要点之举证须知
一、证明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一)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本以及身份证。
(二)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三)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一)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二)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三)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四)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三、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一)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二)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四、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一)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缴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二)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开户行名称;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开户的证券机构名称;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三)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证明等。
(四)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五)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五、有具体的诉讼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清单。
郴州市位于湖南省东南部,北纬24°53′-26°50′,地处南岭山脉与罗霄山脉交错、长江水系与珠江水系分流的地带。“北瞻衡岳之秀,南直五岭之冲”,自古以来为中原通往华南沿海的“咽喉”。既是“兵家必争之地”,又是“文人毓秀之所”。郴州历史悠久,源远流长。自秦以来,郴州即为历代县、郡、州、府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是湖南省省级历史文化名城。项羽“徙义帝于郴”,赵子龙大战桂阳郡,洪秀全屯兵郴州,史志皆有载,唐宋文人王昌龄、杜甫、韩愈、刘禹锡、秦少游等,均在此留下了脍炙人口的诗文。郴州市因南属中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区北气流受南岭山脉综合条件(地貌、土壤、植被、海拔)影响,太阳辐射形成多种类型的立体分布,垂直和地域差异大。具有四季分明,春早多变,夏热期长,秋晴多旱,冬寒期短的特点。多年平均气温17.4℃,多年平均降水量1452.1毫米。郴州山青水秀,风光绮丽,全市旅游资源得天独厚,游览佳境不胜枚举。清代嘉庆年间修的《郴州志》称“郴州为名胜地,山川之秀甲湖南”,文起八代之衰的唐代著名文学家韩愈激赏“郴州奇变,其水清泻”。景观:苏仙岭、莽山森林公园、义帝陵、湘南起义纪念地、东江湖.